公告

自贡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公告

日期:2023-02-27 浏览:

为进一步做优做大做强自贡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市场化选聘企业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及职责

(一)总经理1人,岗位职责包括:

1.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认真执行和落实公司的各项管理目标和经营目标,并取得较好的管理效益和经营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大力开拓市场,积极开发目标客户,了解客户需求,洽谈业务合作;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副总经理1人,岗位职责包括:

1.协助总经理做好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分管业务工作,完成分管业务目标任务;

2.协助总经理组织研究制定公司经营、市场发展规划、管理制度等;

3.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选聘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

三、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职业素养高,作风品德正;

2.认同公司企业文化,优秀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强烈的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优秀的分析能力、判断力及创新能力;

3.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4.取得较好的岗位业绩、工作业绩;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50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5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至202331日);

2.政治面貌: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3.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工作经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担任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2年及以上,民办高校、社会组织人员参照执行;

2)担任县(区)属国有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副总经理2年及以上,市(州)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层及以上职务或下属企业高管2年及以上,中央、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或金融机构人员参照执行;

3)担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高管3年及以上,或规上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中层3年及以上;

4)具有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担任各类企业高管3年及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被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作出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5.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6.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7.违反其它有关规定的人员。

四、选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31-202331517: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附件《自贡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报名表》,并连同以下应聘材料整理成压缩文件包发送至指定邮箱:369324535@qq.com,报名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应聘职位。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职称或职(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2.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

3.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市场化选聘工作小组在应聘人员报名后,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面试,未通过者不再通知。

(三)面试

面试地点设在自贡市,具体时间、地点及形式将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和邮箱地址并及时查收。面试人员需提供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参加面试。根据面试情况,结合面试人员与拟选聘职位的匹配性及能力胜任情况,经选聘工作小组讨论研究后,确定考察对象。

(四)体检

列入考察体检对象的人员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深入了解应聘人员的能力素质,并对其学历、工作履历、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核实。考察后如发现人员有不适宜聘任情形的,可递补。经考察,若无适宜聘任人员,可中止选聘。

(六)公示

选聘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任

公示无异议的,由自贡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办理聘任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间有影响聘任问题的,不予聘任。聘任期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

薪酬由基本薪资、绩效薪资、任期激励三部分构成。薪资标准参照自贡市市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层待遇确定。

六、聘任管理

(一)聘任人员实行契约化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年度及任期考核。任期届满可续聘或不续聘。

(二)聘任人员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聘任后不再保留原有身份。

(三)聘任人员符合自贡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规定的,可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七、其它事项

(一)选聘工作人员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应聘者信息及提交的材料严格保密。

(二)本次选聘活动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三)本公告由市场化选聘自贡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3-2200725(万老师)、0813-8200935(刘老师)

监督电话:0813-8115618(自贡市纪委监委驻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市场化选聘自贡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小组

(代章)

2023224



附件: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报名表.docx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