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四川省自贡市关于面向全国常年引进储备高端人才公告

日期:2022-08-25 浏览: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要求,扎实推进新时代川南渝西创新人才聚集地建设,集聚一批急需紧缺高端人才来市干事创业,助力我市产业发展,加快建设新时代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示范城市,我们拟启动高端人才引进储备工作,围绕我市当前重点企业、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常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进对象

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应、往届均可);高级职称人员;特殊技能本领人才,经认定后将不唯学历和职称。

三、引进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引进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应、往届均可):博士研究生40岁以下(不含40岁,以提交报名表时间计算),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不含35岁,以提交报名表时间计算),对有高级职称或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博士、硕士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理论功底深厚,专业知识扎实,作风严谨,具有很强的学习钻研和实践运用能力。

(四)应届毕业生博士、硕士学历、学位证书获取截止时间为毕业当年的7月1日前,其中留学回国博士、硕士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在申报职称考试或评审中有弄虚作假、诚实失信以及违规违纪在禁考禁评期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专业要求

金融、科技、对外开放、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精细化工、通用航空、无人机、生物医药、信息与通信、云计算、电子商务、文化旅游、国际物流、城乡规划建设、交通运输、城际高铁、农业农村、宏观经济等方面符合自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

五、岗位安排

自贡市、区县相关单位,其中引进作为市、区县储备中心储备的人才,按规定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安排到机关、企业挂任领导职务或中高层管理职务,挂职结束后留在本地工作;由事业单位直接签约的人才,主要依据应聘者就业意愿,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具体岗位,最大限度为引进人才提供发挥专业特长的平台。

六、引进程序

(一)投递报名表。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意愿及适合岗位,将报名表(见附件)电子文档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暂提供就业推荐表)、职称、获奖证书等原件的扫描文档,直接向自贡市高端人才服务中心邮箱投递。

(二)审核材料。收到报名表后,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自贡市引进储备人才需要与岗位需求、应聘者就业意愿和自身条件进行审核筛选。对审核符合自贡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应聘者,由自贡市高端人才服务中心通知本人在面试时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审核通过后才能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报名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三)综合测试。只要通过审核即可参加综合测试。综合测试采取考核面试的方式进行,全方位、多维度对应聘者能力素质等方面进行测试。(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核面试可采取线上或者线下方式进行)

(四)体检及政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按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安排一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安排递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安排递补人员。

(五)公示。经综合测试、体检及政审考察合格后的拟引进人员,按规定经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因公示不合格或公示后考生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安排递补人员。

(六)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七、待遇

引进储备的高端人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定级,硕士研究生可定级为八级职员或十二级专业技术人员,博士研究生可定级为七级职员或十级专业技术人员;如储备人才引进前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按规定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在自贡市最低服务年限5年。挂职期间,执行事业单位相应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政策(基本工资、津补贴和绩效工资由市高端人才储备中心发放,差旅费等其他待遇由挂职单位发放)同时按照《自贡市高端人才引进储备管理办法(试行)》享受安家补助、生活补贴、入住人才公寓等相关优惠政策,给予5—30万元/人的安家补助。

八、组织实施

由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会同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自贡市高端人才服务中心0813—2207402,电子邮箱:zgrcb2402900@126.com,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交通路222号。

九、相关事项提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请考生配合做好以下疫情防控工作。

(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者,均可通过上述指定邮箱进行网上报名。

(二)请各位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提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三)考生赴自贡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四)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点、面试地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面试地点。

(五)为避免影响资格复审、面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前置摸排地区的考生还需提交当地卫健部门或村(社区)出具的解除居家健康监测证明(或解除集中隔离证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区的考生须持有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体情况由现场疫情防控人员研判。

(六)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资格复审、面试时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除外)。

(七)资格复审、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资格复审、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八)考生资格复审时,现场签订《自贡市引进储备高端人才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疫情防控承诺书需如实反映本人情况,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自贡市面向全国引进储备高端人才报名表.doc


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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