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
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公开招聘协警员
日期:2011-12-20 浏览:次
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车辆管理所关于公开招聘协警员的
公 告
为促进车管业务发展,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经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协警员,主要工作任务是协助车管民警、职工办理车管业务。现将招聘工作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户籍在自流井、大安、贡井、沿滩区范围内符合招考条件要求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和其他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守法遵纪,品行端正;
(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常识及工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五)其它条件
1.学历:高中及以上学历;
2.年龄:报考年龄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 (报考年龄计算时限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
3.身高:男性1.70米及以上;女性1.60米及以上。
4.视力:无色盲、两眼矫正视力不低于标准视力表0.8;
5.体形端正,口齿清楚,听力正常,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6.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或文字功底好、写作能力强、计算机操作熟练的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三、信息发布
在自贡市人才网、自贡市公安交警网(http://www.zg122.gov.cn)、《自贡晚报》、自贡电视台、自贡广播电台发布招聘信息。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初审、统一命题、制卷、阅卷、统一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并由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工、纪检督察部门参与、指导和监督。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1年12月21日至12月23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00—5:00,在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马吃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院内)报名。
(二)报名手续
报考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复退转业军人证件、个人简历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考者如系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依法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程序
报考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并如实填写《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招聘交通管理协警员报名表》1份,报名并且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1年12月27日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领取准考证。笔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笔试、面试由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会同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工科组织,相关过程请有关部门参与、指导和监督。
(一)笔试
1.笔试内容: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公安行政文秘常识。
2.笔试时间:2011年12月29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4.笔试成绩公布:于2012年1月4日在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数:招聘岗位名额与参加面试人员之比为1:3,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达不到比例,可直接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2012年1月6日上午9:00。
3.面试地点: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4.面试成绩公布:所有参加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六、体检及政审
面试后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名单(如面试成绩相同,再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体检由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人员,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由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组织政审。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的意见;非在职人员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关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往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的依据。政审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并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选。
七、公示
用人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统一在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公示7天,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有关程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方式及工资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本人与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试用期3个月,含上岗前培训考核,试用期月工资780元)。用工形式为临时用工,不占单位编制,按合同进行管理;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月基本工资待遇780元,另加绩效考核奖金、交通费、误餐补贴等,月总收入约1500元,并按规定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不提供住宿。
九、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协警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与监督(监督举报电话: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工科4702612;纪检督察科4702613)
十、本方案由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4702691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