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考试。  

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规定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根据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参加二级口译同声传译的考生,持二级交替传译合格证书,可免考口译综合能力,只考口译实务(同声传译)”1个科目。2007年二级英语口译同声传译类考试仍在北京举行,考试时间为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