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利劳务开发派遣公司医保社保
代理业务介绍
根据自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2006第1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具体情况,为解决改制分流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等劳动者医保社保问题,解决其后顾之忧,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我司经有关部门批准,近期开展医保社保代理业务,以单位名义参保。
医保代理(市医保中心医保)
1.2007年在我司办理缴费(最低按全市上年平均工资的100%档次计算)
15634元×100%×8.5%=1328.89元/2007年度
委托我司参保人员,按有关规定即可享受住院报销待遇(以个体名义新参保一年后才能报销住院费用)
2.2007年在我司办理投保,30岁以下人员按3%,31岁-45岁按3.2%,46岁至退休前按3.4%,退休人员按3.6%计入个人帐户用于支付门诊费用,2007年度划入个人帐户金额分别为469.02元(39.09元/月),500.29元(41.69元/月)531.56元(44.30元/月)562.82元(46.90元/月) 个体参保一律按3%划入个人账户,其一切医保待遇不变.
3.在我司代理医保的人员,在达到退休年龄后,可办理医保退休手续(个体参保至少连续投保20年才可办理医保退休手续)
4.新办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照片一张。从个体医保转入我单位者,将医保本、卡交我司代为办理转入手续
社保代理
1. 委托我司参保人员,其缴费比例金额与其他参保企业人员一样没有区别,退休后的待遇一样
2. 在我司办理参保者,符合退休条件人员,可按国家规定办理病退,特繁退休,正常退休手续。
天利劳务开发派遣有限公司负责参保人员的日常管理,提供优质满意的服务,100%服务到位。
医保社保代理咨询电话:8115280
联系人:邓老师 电话 8805375
王老师 电话 8818355
200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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